《大美象山》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宣传部委托,现就《大美象山》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服务拟由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止。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美象山》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需求 |
《大美象山》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 |
1 |
项 |
一、合作内容及要求: 要求具有象山四季不同季节的延时及航拍画面,体现象山区近年来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大的发展变化。大力推广象山对外形象,让更多人了解象山,让象山成为中国山水中人与自然和谐的标志符号。本片将配合国际旅游节和壮族三月三活动期间的宣传推广,并在城市大屏上巡回播放。要求采用4K高清画质,对象山古老文化遗存和现代人文精神风貌做立体展示,片子时长5分30秒左右,制作完成后,轮流播出一分钟达三次以上,同时满足卫视和地方电视大屏、网络、微信、微博、APP及当地城乡户外大屏播放需求,以及无偿提供4K及航拍原素材。 二、播出平台: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CCTV-7、腾讯 、新浪等网络平台。 三、拍摄形式:实地拍摄。 四、供应商负责所有节目选题申报、策划、拍摄、播出。 五、版权属于采购人。 |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大美象山》城市形象宣传片,播出平台为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CCTV-7、腾讯、新浪等网络平台,而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独家拍摄制作单位,并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1.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翠屏里205号451室。
2.提供的服务说明: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从事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的专业机构,具有成熟、专业的宣传片专题节目拍摄制作经验,能为采购人提供符合本次采购需求的专业宣传服务。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六、专家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七、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中国共产党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宣传部,抄送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榕湖南路6号,联系电话:0773- 3836392)。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mjh58.com(永信贵宾会集团网)。
九、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桂林市象山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榕湖南路6号
联系人及电话: 张德平 0773-3558556
2. 采购代理机构: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李贞、徐雪艳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象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榕湖南路6号
联系电话:0773- 3836392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