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玉贮中心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玉贮中心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广西东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玉贮中心房屋拆除工程
2.2项目编号:YZLYL2023-G2-132-YLQT
2.3建设地点:玉林市玉州区苗园路401号
2.4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玉贮中心拆除及垃圾清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6招标控制价:848422.73元
2.7要求工期:90日历天。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投标人;
3.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4本项目必须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同时注册并报名该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1月6日(工作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每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 15时00分到18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
4.3投标人请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gxygcg.ejy365.com)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715031。提示:投标人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获取,下载了招标文件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领取购买凭证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
4.5缴费方式:
(1)招标文件工本费: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或者现场缴纳的方式。采用银行对公转账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3900158219)。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2)平台服务费:投标人根据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提示进行缴纳。逾期未到账的,视作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向各费用收取单位申请发票,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8时00分00秒至9时30分。
5.3.地点: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名称: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074325);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index)、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www.mjh58.com)
招标人:广西东宏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永信贵宾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仁东镇南路5号仁东镇政府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联 系 人:邱雪敏 联系人: 方燕、秦晓玲
联系电话: 18269660263 联系电话: 0775-2690131、2690161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