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新安镇曲径村民委员会道路扩宽工程更改通知
一、项目名称:化州市新安镇曲径村民委员会道路扩宽工程
二、项目编号:YLZBHZC20182010-HZ
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龙飞 ;联系电话: 0668-7373123;传真:0668-7619123。
地址:广东省化州市鉴江开发区北京东三路6号六楼(化州市天悦大酒店正对面)
邮编:525100
四、首次公告日期:2018 年9月14日
五、更改日期:2018年9月19日
六、更改事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59.6项为:“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现更改为:“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72.4项为:“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程建安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见专用条款第82条。”,现更改为:“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工程建安费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具体结算方式见专用条款第82条。”。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第82.1项第(6)条为:“工程竣工结(决)算价=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1-中标下浮率)”,现更改为:“工程竣工结(决)算价=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建安工程结算价。”。
4.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三、响应供应商踏勘现场确认书”正文为:“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委派 同志(法定代表人)及同志(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本项目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响应报价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现更改为:“我单位已于 年 月 日委派 同志(拟派项目负责人)前往本项目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响应报价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永信贵宾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